经审讯,罗某交代了两人先后盗窃了这家移动通讯公司7个基站的44只电瓶的犯罪事实。据公司负责人介绍,这些基站的电瓶属于为预防基站遭到意外停电时应急的备用电瓶,一旦发生停电而这些应急电瓶又被盗的话,将会造成大面积的移动通讯中断的状况。虽然这些电瓶每组12只的价格至少在1.8万元以上,只要被偷掉一只,整套电瓶都将无法使用。而罗某和李某两人将电瓶偷出去后,拿到废品收购站仅以6元钱1公斤的价格就卖了,一只电瓶也就只能卖到120元钱左右。
在销赃时,由于两人持有公司的员工证件,收购的废品站老板也没有什么怀疑就成交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