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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播带货不能卖伪劣产品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0-10-30  来源:网络  作者:网络  浏览次数:115
   你可能在生活中经常听见谁谁罗永浩在直播带货,李湘,陈赫这些明星也开始做起了带货直播。而快要到双十一了,京东,淘宝也都准备开始降价促销的活动,同样,直播带货也不会错过这场盛宴。而可能大家关心的都是直播达到多少销量,总金额多少,可是没有人关心产品是不是合格,有没达到国家标准,投诉量有多少。这些只有你买了以后才会发现产品为什么这么差,今年以来315的投诉产品,其中有6成左右是直播带货的商品,这么高的投诉量就知道我们在这个行业缺少监管,导致很多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。

      其实这几年的直播带货被人们知道是从李佳琪,薇娅2位直播带货明星开始的。继而很多影视明星,演员等娱乐明星开始加入了这个行业,以至于一发不可收。今年的直播带货金额将超过1万亿元,而明年将会达到2万亿的量。这么巨大的金额没有成熟的监管体系是不行的。

在国内一旦监管放松,假冒伪劣产品就会立马大批量出现在市场,售后服务形同虚设、用户维权费时费力等等,随着行业体量的膨胀愈发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。眼下,双十一已经启幕,井喷的消费需求和市场交易,更会将既有问题进一步暴露和放大。如何把该管的环节管住、该治的问题治好,对直播带货而言,需要有个部门来监管,而不要让双11成为一个杂牌乱出的野蛮生长期。

  那么我们怎么去改变,改变到什么程度,中间也有很多困难。一方面,主播在摄像头前吆喝两嗓子看似简单,实则包含了直播、电子商务、广告三种行为,涉及网信办、工信、文化、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,多头管理客观存在。另一方面,监管一般分为事前、事中、事后三个环节,而流媒体的技术特点和巨大的直播数量,意味着事前与事中监管很难落实,事后取证也可能因为视听资料被删减、篡改、编辑而降低了可信度。这些现实问题,导致直播产业链上的各方主体责任难以厘清,助长了许多主播开播卖货,下播甩锅的心态,侵蚀着整个行业的信用根基。

  对于像直播这种监管的漏洞,国家也针对这个行业进行了探讨和研究。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其中明确规定网络直播带货必须提供回看功能”“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实际经营主体、售后服务等信息。根据这个条款来说对于直播产品还是可以有规则和法律来约束,但是对于直播的主播来说还是不能有很好的约束。虽然行业有些规则,例如直播黑名单等,但还是靠行业自己的自律,而确实法律的约束。我们要对于直播行业更多的规则来限制,例如让消费者来评分,评分低的多少时间不允许进行直播等。

  像618,双11等消费的季节,我们更加注重的是产品质量,在赚钱的同时不能让消费者为劣质产品买单,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延续这种活动的寿命,不然都是假话和不合格产品卖给消费者的话,这种活动也是不可持续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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