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一位消费者在上海国金中心商城的“加拿大鹅”专卖店,购买了一件羽绒服,价格是11400元。但是回家后发现商标处的锋线不对,多了一条锋线。
可当这位顾客去店铺要求退货时,店铺工作人员说并不能退货,并且说顾客在购买衣服时签署过“更换条款”。中国条款规定在国内销售的产品都不能有退货的行为。
虽然说购买衣服签协议是不违反法律,但是一个品牌在国外和国内进行不同的政策这个有违公平。其实在加拿大本土,以及美国等国家销售的服装是有30天退货期,有的甚至超过30天,而中国是不能退货。
其实加拿大鹅之前就有相关违规被处罚过。加拿大鹅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处罚,其原因是宣称其Hutterite羽绒“最保暖”,市场监管部门多方调查发现,羽绒保暖性能与产地并无关联度,加拿大鹅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第一款。
包括之前的孟晚舟事件,加拿大鹅有不当言论,但是也遭到中国的抵制,可一旦事情过后,好像又忘来前车之鉴。
当然上海的消保委对加拿大鹅进行了约谈,加拿大鹅也承认这次的事情,至于后续怎么处理,还是要加拿大鹅给满意的答复。
其实最近几年中国的老百姓收入在提高,有很多高端品牌都入住了中国,我们的消费面也比较广,购买高端羽绒服也有很多选择,加拿大鹅出这样的规则并不应该,这个对于他们自己并不是一件好事,最终损害的还是品牌本身。
中国消费市场曾经一度出现部分外资品牌实行歧视性政策的情况,有的品牌在中国的售价刻意高于国外,有的则在全球召回时唯独“遗忘”中国市场。这些年,随着市场监管体系的健全、中国消费者的成熟,“外国月亮格外圆”的滤镜早已消失,歧视性政策也几乎已经销声匿迹。但加拿大鹅却依然停留在“人傻钱多”的幻境里,刻意推出了明显低于全球的“中国大陆专供”售后服务条款。
大家都知道,网络购物都是有7天无理由退货,只要在这时间内,对于货物不满意,就是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也是可以退货的。而针对线下门店还并没有执行这样的政策。而现在的线下门店销售不及线上也是有部分这个原因的存在。也希望尽快出相关法规来维护消费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