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博流传图片
这份“警告”的发布时间为11月19日。图片显示,在“济南市网络监察大队”的称谓之上,还有一家商务中心的名字,但被打上了马赛克,只隐约可见“商务中心”四个字。此外,还有一家公司的公章,由于图像模糊,无法辨识。
对于这份“警告”,截至发稿,仅“程苓峰-云科技”的新浪微博,便被转发了6300余次,引发网友广泛关注。有网友表示不解,“什么时候myspace成为违禁网站了?”也有网友质疑其真实性。对此,实名认证为“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民警刘志文”的腾讯网友“66哥”率先辟谣,“经鉴定,此警告属于一家写字楼,并非网警大队的通知要求,可以看公章”。
昨日23时许,济南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的工作人员也在电话中对南都记者表示,图片内容有一个明显的破绽,即警方并无“网络监察大队”这一机构,而只有“网络警察支队”。此外,济南警方也从来没有向公众发布任何警告信息,称私自登录上述网站将被断网。
随后,济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“济南公安”亦发帖澄清,“经核实和认真鉴别,印章内容为济南×佳×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,非济南公安下发的‘警告’,署名济南市网络监察大队也非济南公安下属部门”。而对于facebook等网站是否为警方设定的违禁网站,济南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工作人员称不便透露。